1.填写参展申请表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;
2.展位顺序分配原则:“先申请,先付款,先安排”,双面开口展位加收20%费用;
3.参展商应在申请展位后4日内将参展费用50%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,所定展位才可保留,参展费用汇出后,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,我们将在收到参展费后开具发票;
4.组织单位收到参展申请及展台费用后 寄《参展手册》给参展商;
与组委会取得联系,填写《参展合约表》,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发至组委会:
上海企顺展览服务有限公司
联系人:王吉祥 18001935181 (微信同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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